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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个矫正对象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,主动履行罚金6万元。”这是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创新、能动履职,积极探索“社区矫正+剥夺政治权利”巡回检察新模式,在全省首创对剥夺政治权利监管工作开展巡回检察,运用“11步工作法”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。
“制发巡回检察方案;召开动员部署会;张贴公告;发放调查问卷;查询卷宗档案和利用司法信息系统查询所需了解的内容;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取证;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、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;总结制作报告和反馈意见;向被巡察对象召开反馈意见通报会;督促反馈意见回复;卷宗归档。这是我院在巡回检察工作中制订的‘11步工作法’。”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,通过“11步工作法”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执法活动的监督,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效果,产生良好的政治效应、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。
“‘11步工作法’构建创新巡回检察新模式。”据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,在专项巡回检察中,西秀区检察院主动研判,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执法活动的主要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,制定了步骤清晰、方法科学的“11步工作法”。经实践证明“11步工作法”利于巡回检察整体流程把控和工作任务的有序开展,能更高效有序完成巡回检察的工作目标。
同时,西秀区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,以高标准、严要求做好专项巡回检察工作。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》,在本次巡回检察工作中,采取“人大代表+政协委员+人民监督员+巡回检察”的新模式,不断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,自觉接受人民监督,有力推动专项巡回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。
在巡回检察监督过程中,检察官释法说理,消除监外执行监督隔阂。通过主动督促社矫对象履行财产刑判项,既增加了检察监督的刚性,又维护了刑法裁判的权威。
据悉,截止目前,在这轮专项巡回检察工作中,西秀检察院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0余份,口头纠正意见60余条,有力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质效。
作者:杨怡 编辑:张小维 责任编辑:陈泽赟 终审:谭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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